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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林盈君/台北報導酒駕母湯行!就算是「電動機車」也是違法的喔!日前,台北市一名謝姓女子,跟友人在KTV飲酒唱歌,結束後離開時騎乘電動機車上路,因謝女當時全身酒氣,加上又搖搖晃晃的,被眼尖的文山二警分局景美派出所員警柯俊羽發現,立即將謝女攔下盤查並進行酒測,結果酒測值達0.26毫克,當場被警方依現行犯逮捕。▲謝女酒後騎乘「電動機車」違法遭逮。(圖/翻攝畫面)據了解,謝女與友人聚會結束之後,認為離家僅5分鐘路程,因此心存僥倖,騎乘電動機車上路,卻被員警發現攔下,謝女事後向警方供稱,以為電動車是非汽油發動,所以以為不會觸法。警方表示,電動車具有馬達,屬刑法185條之3規範的動力交通工具,因此酒後騎乘電動機車,也是屬於酒駕違法的行為,警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,將謝女移送地檢署偵辦。警方也呼籲,近年騎乘電動機車的民眾越來越多,不僅酒後騎乘電動機車觸法,連騎乘腳踏車也是違法行為。★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:喝酒不開車、開車不喝酒! 未成年請勿飲酒,飲酒過量,有礙健康!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救護車遭攔腰撞上 整車翻覆馬路中央打十倍胰島素弒父 兇嫌嘆:我累了!他無照飆車釀3死 法官裁定繼續羈押媽媽不見了!女兒驚見母趴在溪中死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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